罗霄山律师亲办案例
淘宝店财物返还案
来源:罗霄山律师
发布时间:2016-04-20
浏览量:634

案件基本情况: 20158张某借用江某的身份证注册开了一家淘宝店。注册成功后,店子的总共投资10万元,全部由张某出资,而且经营也是由张某负责。该淘宝店江某没有投资一分钱,也没有参与店子的经营管理。 20161月江某在未告知张某的情况下,擅自转走了淘宝店的资金共计2.6元占为己有。张某就这笔钱多次向江某讨要,江某也曾答应归还,可最终却一直未归还。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江某归还。

案件分析 :本案有两种意见。一种认为:淘宝店是以江某的名义开的,江某有权支配该店内的资金,包括不需张某同意也可转走该店内的资金。

第二种意见认为:该淘宝店虽然是以江某的名字开的,但实际投资人和经营者是张某(从张某向法庭提交的相关证据可以充分证明)。因此江某这种擅自转走资金的行为应为不当得利。

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。分析案情应以实际情况为依据,以法律规定为裁量标准。最终本案在法院的组织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,江某返还张某2.6万元。

以上内容由罗霄山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罗霄山律师咨询。
罗霄山律师主办律师
帮助过81好评数2
湘乡市桑梅西路向红大厦5层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罗霄山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湖南法至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303*********499
CONTACT ME
联系本人
  • 服务地区:
    湖南-湘潭
  • 地  址:
    湘乡市桑梅西路向红大厦5层